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了《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》,對夫妻之間房屋、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予以明確:在婚姻存續期間,夫妻二手餐飲設備台北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的所有情況,都不交稅。
  新規澎湖民宿:所有更名情況都免稅
  根據該通知,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,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,變更為辦公室出租其中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,雙方約定、變更共有份額的,免徵契稅。
  該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,原相關通知同時廢止。此前,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只發文明確,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,變更為夫妻雙方共花店有的,免徵契稅,而對於其他兩種情況並無明確規定。
  專家seo:不會刺激假離婚避稅
  新規定是否造成契稅大幅下調,意味著房產調控有放鬆趨勢?對此,有專家指出,事實上,在北京等多地,雖然舊版規定當中沒有完全明確全免契稅,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已免征夫妻間房屋產權變更的稅費,只收取少量工本費。京城某地產公司的市場總監張大偉表示,全國各大城市都是只對夫妻間的房產所有權變更收取工本費,費用均在百元上下,因此,多方專家指出,該規定的重申和補充,不會大幅降低夫妻間房產變更的成本。“結婚,買房,變更,離婚,凈身出戶,再買房,再結婚”,在網上流傳頗廣的一則網帖,曾為限購政策下想買多套房而不得的人出了這樣的陰招。那麼,契稅免徵的新規定,會不會變相刺激一部分夫妻鋌而走險呢?對此,專家認為,由於相關規定實質變化不大,不會大幅刺激夫妻假離婚避稅的現象。
  解讀:更貼近婚姻中性原則
  多方專家分析認為,兩部委新出台的規定,與房產調控關係不大,但和婚姻法有關。
  2011年,新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釋三出台,規定婚前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。南京、鄭州等地都表示將對婚前房屋財產的權屬變更收取契稅,而另一些地方則表示暫無計劃。一個多月後,財政部明確夫妻間“加名不徵稅”,但學術上的爭論並未停止。而此次新規定出台,也意味著今後夫妻間房產權屬變更的契稅之爭將成為歷史。
  目前各國稅法都確定或原則上遵循稅收的婚姻中性原則,也就是說,徵稅不能影響人們的婚姻關係或婚姻選擇。在這一考慮下,對夫妻間房屋權屬變更關係征收契稅就不太合理了。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蘇明則認為,規定的細化重申,考慮到了夫妻關係的倫理性。蘇明說:“我感覺這是對前一段爭論的一個明確表述,更加人性化,財產畢竟是夫妻共同的,明確免徵契稅更有合理性。”
  (原標題:夫妻房屋過戶免徵契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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